第 一 手   First Hand(50)

1998年11月23日 (總 第 244 期)

安 全 感﹐ 在 遠 离 還 是 在 走 近 ﹖

剛 剛 完 成 的 零 點 調 查 公 司 的 抽 樣 調 查 結 果 表 明﹐ 6 成 余 中 國 都 市 市 民 報 告 他 們 在 所 生 活 的 城 市 安 全 感 較 強﹐ 2 成 多 則 安 全 感 不 足﹐ 本 年 度 市 民 的 整 体 安 全 感 水 平 處 在"一 般"与"比 較 安 全"之 間﹐ 較 1997 年 調 查 結 果 稍 有 下 降﹒ 市 民 安 全 感 調 查 是 零 點 調 查 公 司 從 1993 年 開 始 進 行 的 一 項 多 年 度 橫 截 面 研 究﹐ 其 調 查 地 域 也 在 逐 步 擴 大﹐ 1998 年 調 查 在 北 京、 上 海、 廣 州、 大 連、 鄭 州、 武 漢、 成 都 等 11 個 城 市﹐ 使 用 多 段 隨 机 抽 樣 方 法﹐ 訪 問 了 5732 位 18 歲 以 上 的 成 年 市 民﹐ 調 查 的 抽 樣 誤 差 為 3.2 %﹒ 調 查 數 据 根 据 不 同 城 市 的 人 口 規 模 及 調 查 區 域 人 口 總 体 的 性 別 与 年 齡 參 數 進 行 了 加 權 處 理﹒

如 果 以 5 級 量 表 形 式 反 映 居 民 安 全 感 的 量 化 得 分﹒ 由"1"→"5"分 別 依 次 代 表"很 不 安 全"→"非 常 安 全"﹒ 則 今 年 市 民 的 安 全 感 調 查 得 分 為 3.42 分﹒ 与 1997 年 的 3.57 分 相 比﹐ 1998 年 國 內 主 要 城 市 的 主 觀 社 會 安 全 感 略 有 下 降﹒

研 究 人 員 發 現﹐ 近 几 年 中 國 都 市 市 民 的 治 安 安 全 感 處 在 波 動 狀 態 ﹕ 1997 年 的 安 全 感 得 分 為 3.57 分﹔ 1996 年 則 最 低﹐ 為 3.12 分﹒ 但 是 這 几 年 的 平 均 得 分 均 在 3 分 以 上﹐ 總 体 上 來 說 處 在"有 一 定 安 全 感 但 并 不 充 分"的 層 面 上﹒

研 究 人 員 發 現 市 民 感 覺 不 安 全 的 原 因 也 有 一 定 的 變 化﹒ 1998 年 居 民 認 為 不 安 全 的 主 要 原 因 中 占 前 3 位 的 是"听 到 有 人 近 期 愛 到 不 法 侵 害"(23.7%)、"外 地 到 本 市 來 和 務 工 經 商 人 員 太 多"(19.2%) 和"媒 体 上 傳 播 太 多 的 違 法 犯 罪 案 件"(16.7%)﹒ 參 照 在 以 前 的 調 查 結 果"本 人 曾 經 受 到 過 不 法 侵 害"曾 作 為 1995 年 的 第 一 位 原 因 (18.9%) 和 1996 年 第 二 位 原 因 (17.2%)﹐ 而 在 今 年 退 居 到 比 較 次 要 的 地 位﹐ 居 第 四 位 (12.9%)﹒ 這 傾 向 于 說 明 市 感 覺 不 安 全 的 主 要 來 源 已 經 由 一 种 直 接 的 經 歷 和 体 驗 向 比 較 間 接 的 心 理 感 覺 層 面 過 渡﹒ 報 刊 雜 志 等 媒 体 對 于 違 法 犯 罪 現 象 的 宣 傳 報 導 則 成 為 增 加 市 民 心 理 不 安 全 感 的 重 要 原 因﹒ 在 市 民 感 覺 到 不 安 全 的 所 有 原 因 中﹐"外 地 到 本 市 國 工 經 商 人 員 太 多"始 終 處 于 前 兩 位 (1995 年 居 第 二 位﹐ 1996 年 居 第 一 位﹐ 1998 年 居 第 二 位)﹒ 說 明 從 80 年 代 中 期 開 始 對 城 市 生 活 形 成 沖 擊 的"民 工 問 題"在 城 市 尚 未 找 到 有 效 的 管 理 方 式 和 協 調 方 式﹐ 這 也 從 另 一 個 方 面 折 射 出"城 里 人"和"農 村 人"兩 個 群 体 間 存 在 著 的 對 立 性 感 受﹒

在 不 同 城 市 的 比 較 分 析 中﹐ 研 究 人 員 發 現 在 11 個 城 市 中﹐ 廈 門 人 和 上 海 人 的 安 全 感 最 高﹐ 82.1% 的 上 海 市 民 認 為 生 活 在 上 海"比 較 安 全"或"非 常 安 全"﹒ 在 廈 門 市 民 中﹐ 持 這 一 觀 點 的 人 高 達 85.2%﹒ 如 果 我 們 仍 然 以 1 - 5 的 5 級 量 表 的 形 式 來 反 映 這 兩 市 市 民 的 安 全 感 評 分﹐ 則 上 海、 廈 門 2 市 的 平 均 得 分 分 別 為 3.81 分 和 3.94 分﹐ 非 常 接 近 于"比 較 安 全"的 水 平﹒ 西 安、 鄭 州 和 廣 州 人 的 安 全 感 程 度 則 不 盡 如 人 意 ﹕ 在 廣 州﹐ 有 36.4% 的 人 報 告 他 們 生 活 在 廣 州"不 太 安 全"或"很 不 安 全"﹔ 在 西 安﹐ 持 這 一 觀 點 的 人 為 35%﹔ 40.6% 的 鄭 州 感 覺 生 活 在 鄭 州 不 安 全﹒ 廣 州、 西 安、 鄭 州 市 民 的 安 全 感 得 分 分 別 為 3.01 分﹐ 3.04 分 和 3.01 分﹐ 基 本 上 相 當 于"一 般"水 平﹒ 安 全 感 水 平 的 這 一 地 理 分 布 特 點 在 這 几 年 一 直 表 現 得 相 當 穩 定﹒

在 不 同 城 市 与 1997 年 的 縱 向 對 比 中﹐ 1998 年 除 滬 沈 2 市 外 其 它 所 有 城 市 的 安 全 感 得 分 都 處 在 下 降 趨 勢 ﹕ 沈 陽 市 民 1998 年 的 安 全 感 得 分 為 3.41 分﹐ 比 1997 年 的 3.19 分 上 升 了 0.22 分﹐ 上 升 趨 勢 較 為 明 顯﹒ 北 京 市 民 的 社 會 安 全 感 下 降 最 為 明 顯﹐ 与 1997 年 的 3.69 分 相 比﹐ 1998 年 下 降 了 0.45 個 分 值﹒

附 表﹕ 不 同 城 市 1997 年 和 1998 年 市 民 安 全 感 得 分

  北京 上海 廣州 成都 南宁 武漢 西安 沈陽 廈門 鄭州 濟南 大連
1997 3.69 3.79 3.23 3.55 3.67 3.35 3.39 3.19 4.01 / 3.79 /
1998 3.24 3.81 3.01 3.55 3.58 3.26 3.04 3.41 3.93 3.01 / 3.74

如 果 我 們 進 行 大 區 域 比 較 分 析﹐ 將 北 京、 上 海、 廣 州、 廈 門、 大 連 歸 為 東 部 沿 海 城 市﹐ 武 漢、 沈 陽、 鄭 州 歸 為 中 部 城 市﹐ 將 南 宁、 西 安、 成 都 歸 為 西 部 城 市﹐ 那 么 東 部 沿 海 城 市 居 民 安 全 感 得 分 為 3.55 分﹐ 高 于 總 体 平 均 水 平 3.42 分﹐ 中 西 部 城 市 的 則 要 低 于 總 体﹒ 說 明 東 部 沿 海 城 市 居 民 的 社 會 安 全 感 總 体 高 于 中 部 和 西 部 城 市﹒ 東 部 沿 海 城 市 市 民 有 68.3% 的 感 覺 安 全﹐ 而 中 西 部 分 別 只 有 54.1% 和 59.4%﹒ 如 按 行 政 區 域 划 分﹐ 則 華 東 區 城 市 最 高﹐ 西 南 居 次﹐ 再 次 為 東 北﹐ 處 在 墊 底 位 置 上 的 是 華 南、 華 北 和 西 北 的 城 市﹒

附 表﹕ 不 同 區 域 城 市 市 民 安 全 感 程 度 分 布 (%)

區域 非常安全 比較安全 一般 不太安全 很不安全
東部沿海城市 9.2 59.1 12.0 16.6 3.0
中部城市 3.8 50.3 15.5 25.9 4.5
西部城市 6.1 53.3 17.1 20.0 3.5

交 叉 分 析 顯 示﹐ 社 會 安 全 感 与 性 別 顯 著 相 關 ﹕ 男 性 的 安 全 感 稍 高 于 女 性﹐ 男 性 在 社 會 安 全 感 上 的 得 分 為 3.48 分﹐ 女 性 為 3.35 分﹔ 19.4% 的 男 性 感 覺 不 安 全﹐ 而 同 一 感 受 群 体 在 女 性 中 為 25.9%﹒ 同 時 研 究 人 員 發 現﹐ 市 民 的 社 會 安 全 感 也 与 年 齡 相 關 ﹕ 年 齡 越 大 的 市 民 感 覺 越 不 安 全﹐ 年 齡 越 小 的 感 覺 越 安 全 ─ ─ 18-24 歲 的 市 民 安 全 感 得 分 為 3.50 分﹐ 55 歲 以 上 的 得 分 為 3.21 分﹒ 在 不 同 收 入 的 市 民 群 体 中﹐ 收 入 越 高 的 群 体﹐ 其 社 會 安 全 感 程 度 越 高﹐ 收 入 越 低 的 群 体﹐ 其 社 會 安 全 感 程 度 越 低 的 趨 勢 ─ ─ 個 人 月 收 入 在 3000 元 以 上 的 群 体 社 會 安 全 感 得 分 為 3.57 分﹐ 個 人 月 收 入 在 400 元 以 下 的 群 体 社 會 安 全 感 得 分 為 3.29 分﹒ 這 一 點 与 人 們 的 一 般 性 推 論"高 收 入 的 人 感 覺 不 安 全"似 乎 并 不 一 致﹒

附 表﹕ 不 同 個 人 月 收 入 水 平 的 市 民 的 社 會 安 全 感 水 平 分 布 (%)

  400 元 401-800 元 801-1500 元 1501-3000 元 3001 元 以 上
非 常 安 全
比 較 安 全
一 般
不 太 安 全
很 不 安 全
6.1
50.0
15.8
23.7
4.4
5.8
55.6
13.9
20.9
3.8
8.1
57.6
13.6
18.5
2.3
8.5
59.2
12.7
17.2
2.5
11.5
57.7
11.5
14.4
4.8
安 全 感 得 分 3.29 分 3.39 分 3.51 分 3.54 分 3.57 分

本 次 調 查 設 計 的 安 全 感 情 景 指 標 測 試 結 果 与 市 民 理 念 指 標 測 試 結 果 基 本 一 致﹒ 本 次 調 查 設 計 的 情 景 測 試 指 標 為 ﹕"如 果 您 一 個 人 在 家﹐ 有 陌 生 人 來 訪 您 是 否 感 到 害 怕"和"晚 上 9 點 鐘 以 后﹐ 在 您 家 附 近 100 米 左 右 的 街 道 上 獨 自 行 走﹐ 您 是 否 感 到 害 怕"﹒ 測 試 結 果 顯 示﹐ 30% 的 對 陌 生 人 來 訪 感 到 害 怕﹐ 70% 的 認 為 不 會 害 怕﹔ 21% 的 對 晚 上 9 點 后 獨 自 行 走 感 到 害 怕﹐ 79% 的 認 為 不 害 怕﹒ 這 与 23.6% 的 居 民 表 示 生 活 所 在 城 市 不 安 全 的 調 查 結 果 基 本 吻 合﹒ 交 叉 分 析 發 現 市 民 的 社 會 安 全 感 与 是 否 害 怕 陌 生 人 來 訪 和 晚 9 點 以 后 走 路 是 否 害 怕 的 測 試 結 果 是 一 致 的﹐ 社 會 安 全 感 与 二 者 有 高 度 相 關﹒ 同 時 不 同 性 別、 年 齡 組 在 情 景 測 試 中 的 反 應 模 式 也 同 樣 証 實 了 理 念 測 試 題 的 結 果﹒

与 1997 年 相 比﹐ 14.7% 的 市 民 認 為 本 年 度 的 社 會 治 安 狀 況"下 降 了"﹐ 34.3% 的 市 民 認 為 有"有 好 轉"﹐ 44.9% 的 市 民 認 為"差 不 多"﹐ 還 有 6.1% 的 市 民 表 示"說 不 清"﹒ 市 民 對 當 年 与 上 一 年 的 社 會 治 安 狀 況 的 比 較 評 价 上﹐ 1998 年 的 調 查 結 果 与 1997 年 的 調 查 結 果 基 本 一 致﹒ 不 同 的 是 1998 年 的"說 不 清"的 人 多 了﹐ 對 問 題 做 出 确 定 判 斷 的 少 了﹒ 在 不 同 城 市 中﹐ 北 京 市 民 對 1998 年 社 會 治 安 狀 況 的 消 极 評 价 最 高﹐ 26.5% 的 北 京 市 民 認 為"与 1997 年 相 比 北 京 市 今 年 的 社 會 治 安 狀 況 下 降 了"﹔ 廈 門 市 民 的 消 极 評 价 最 低﹐ 只 有 7% 的 認 為"下 降 了"﹔ 沈 陽 市 民 對 1998 年 的 社 會 治 安 狀 況 積 极 評 价 最 高﹐ 51.3% 的 沈 陽 市 民 認 為 与 1997 年 相 比﹐ 沈 陽 市 今 年 的 社 會 治 安 狀 況"有 好 轉"﹐ 北 京 市 民 和 鄭 州 市 民 的 積 极 評 价 最 低﹐ 分 別 只 有 23.4% 和 23.9% 認 為"有 好 轉"﹒

附 表﹕ 与 上 一 年 相 比﹐ 市 民 對 當 年 社 會 治 安 狀 況 的 感 受 (%)

  下 降 了 差 不 多 有 好 轉 說 不 清
1997 較 1996 年
1998 較 1997 年
16.2
14.7
44.9
44.9
35.3
34.3
3.6
6.1

附 表﹕ 不 同 城 市 市 民 1998 年 較 1997 年 社 會 治 安 狀 況 比 較 評 价 (%)

  北京 上海 武漢 南宁 廈門 沈陽 西安 大連 成都 鄭州 廣州
下 降 了 26.5 11.3 14.8 12.9 7.0 11.5 16.0 14.0 15.2 17.6 15.2
差 不 多 45.8 48.1 46.7 47.4 44.1 33.3 45.8 44.8 42.2 48.4 47.1
有 好 轉 23.4 36.8 32.3 35.5 40.3 51.3 26.8 36.0 35.6 23.9 35.4
說 不 清 4.3 3.8 6.2 4.2 8.6 3.8 11.4 5.2 7.0 10.1 2.3

比 照 零 點 公 司 前 几 年 的 研 究 結 果﹐ 由 于 社 會 治 安 狀 況 的 原 因﹐ 1998 年 市 民 的 拒 訪 率 在 上 升﹐ 今 年 11 城 市 的 平 均 拒 訪 率 達 到 了 26.8%﹒ 考 慮 到 愿 意 接 受 訪 問 的 市 民 相 對 來 說 是 社 會 安 全 感 較 高 的 一 個 群 体﹐ 所 以 普 通 市 民 的 實 際 社 會 安 全 感 應 低 于 調 查 結 果﹒

對 于 本 次 調 查 結 果﹐ 零 點 公 司 研 究 人 員 認 為﹐ 公 眾 的 社 會 安 全 感 指 標 不 僅 是 衡 量 個 人 生 存 質 量 的 重 要 指 標﹐ 也 是 考 察 社 會 運 行 穩 定 与 否 的 基 本 指 標﹒ 對 此 我 們 必 須 有 充 分 的 重 視﹒ 同 時 公 眾 的 社 會 安 全 感 受 社 會 多 种 因 素 的 影 響 和 制 約﹐ 目 前 比 較 明 顯 的 是 它 与 外 來 人 口 和 當 地 居 民 群 体 間 的 協 調 性 有 關﹐ 与 警 察 的 治 安 服 務 方 式 与 強 有 力 的 破 案 能 力 有 關﹐ 与 媒 体 對 于 治 安 案 件 的 傳 播 方 式 有 關﹐ 而 且 也 与 一 段 時 間 內 其 它 方 面 的 社 會 矛 盾 的 激 化 程 度 有 關﹒ 這 其 中 有 長 線 因 素﹐ 也 有 短 線 因 素﹐ 而 治 安 隊 伍 的 形 象、 工 作 效 率、 工 作 方 式 則 是 一 個 最 能 表 現 短 期 效 果 的 因 素﹒ 目 前 警 察 隊 伍 既 有 工 作 量 大、 工 作 待 遇 低 等 客 觀 制 約 的 一 面﹐ 也 有 治 安 管 理 体 制 陳 舊、 人 員 素 質 較 低、 服 務 意 識 不 夠、 管 理 制 約 机 制 不 足 的 問 題﹐ 這 些 問 題 直 接 調 節 著 公 眾 的 治 安 感﹒ 例 如﹐ 專 業 的 安 全 感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警 察 可 見 度 与 當 下 安 全 感 有 直 接 相 關﹐ 而 某 些 城 市 已 開 始 實 行 的 巡 警﹐ 目 前 就 沒 有 開 始 實 行 的 時 候 可 見 度 高﹒ 因 此﹐ 政 府 應 著 力 改 善 警 察 待 遇﹐ 同 時 也 應 反 省 現 有 的 警 察 管 理 体 制﹐ 建 設 高 效、 廉 洁、 具 親 民 形 象 的 專 業 治 安 隊 伍﹒

(擬 稿 ﹕ 凌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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