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手   First Hand(5)

1999年 3 月 10 日 (總 第 259 期)

"零 點 調 查"京 滬 穗 漢 蓉 五 大 城 市 民 意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公眾希望加大森林生態環境建設管 理力度
普 通 市 民 的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知 識 尚 有 待 加 強

由 于 環 境 狀 況 惡 化 与 重 大 災 害 的 頻 繁 發 生﹐ 中 國 城 市 公 眾 對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的 關 心 程 度 整 体 有 較 明 顯 上 升﹐ 加 大 國 家 林 業 建 設 投 入 与 增 強 林 業 執 法 力 度 的 呼 聲 很 高﹐ 但 公 眾 的 森 林 生 態 知 識 与 意 識 仍 有 待 加 強﹒ 這 是 零 點 調 查 公 司 2 月 完 成 的 《中 國 市 民 森 林 生 態 意 識 專 項 調 查 報 告》 中 披 露 的﹒ 這 項 針 對 北 京、 上 海、 廣 州、 武 漢、 成 都 5 市 1050 戶 市 民 的 隨 机 抽 樣 入 戶 調 查 是 由 國 家 林 業 局 新 聞 宣 傳 辦 公 室 委 托 的﹒

生 存 危 机 感 促 升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關 注 度

与 80 年 代 相 比﹐ 73.1% 的 受 訪 市 民 表 示 自 己 在 90 年 代 對 于 森 林 保 護、 植 樹 造 林、 野 生 動 植 物 保 護 方 面 事 務 的 關 注 程 度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上 升﹐ 只 有 6.5% 的 報 告 反 而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下 降﹒ 其 中 對 于 城 市 綠 地 建 設 的 關 注 程 度 最 高 (83.2%)﹔ 其 后 依 次 是 對 于 禁 止 砍 伐 森 林 的 措 施 (69.4%)﹐ 有 關 亂 砍 濫 伐 森 林 情 況 報 導 (66.8%) 以 及 我 國 森 林 資 源 情 況 (63.5%)﹒

城 市 公 眾 對 森 林 生 態 信 息 關 心 度 上 升 与 環 境 狀 況 的 惡 化 及 重 大 災 害 的 發 生 有 著 密 切 聯 系﹒ 77.8% 的 公 眾 報 告 重 大 災 害 及 生 態 環 境 中 的 反 常 現 象 是 自 己 關 心 度 上 升 的 主 因﹔ 54% 是 由 于"環 境 污 染 越 來 越 嚴 重"﹒ 超 過 9 成 受 訪 者 認 為 森 林 資 源 遭 受 破 坏 是 導 致 1998 年 發 生 特 大 洪 災 的 重 要 條 件﹒ 同 時 在 評 選 改 革 開 放 以 來 森 林 保 護、 國 土 綠 化 及 野 生 動 植 物 保 護 方 面 的 十 大 事 件 中﹐ 包 括'98 洪 災、 大 興 安 岭 火 災、 黃 河 斷 流 等 重 大 災 害 事 件 占 据 了 排 行 榜 上 的 最 大 比 重﹒

附 表 ﹕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森林生態環境及其培養保護方面的十大事件

序 號 事 件 類 型 中 選 率 %
1 1998年長江流域与東北地區特大洪災 25.6
2 東北大興安岭森林火災 17.4
3 設立植樹節﹐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 11.0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頒布實施 6.5
5 黃河斷流 4.1
6 四川箭竹開花﹐開展拯救大熊貓活動 4.0
7 "三北防護林"建設 3.9
8 建立自然保護區 2.6
9 長江中上游防護林建設 2.5
10 1998年國家禁伐天然林﹐啟動天然林保護工程﹒ 2.3

半 數 市 民 不 知 植 樹 節 在 何 時

近 年 來﹐ 森 林 保 護 与 國 土 綠 化 方 面 的 宣 傳 工 作 有 所 加 強﹐ 在 若 干 有 關 森 林 及 生 態 環 境 的 知 識 測 試 題 的 回 答 中﹐ 59.6% 的 人 正 确 地 答 出 了 我 國 的 某 個 自 然 保 護 區﹐ 80.5% 的 人 答 出 了 至 少 3 种 國 家 一 級 保 護 動 物﹒ 同 時﹐ 在 討 論 保 護 森 林 資 源 和 綠 化 對 環 境 和 我 們 生 活 的 具 体 作 用 方 面﹐ 調 查 對 象 們 舉 出 了 諸 如"淨 化 空 气"、"美 化 環 境"、"保 護 生 態 平 衡"和"減 少 水 土 流 失"等 內 容﹒

但 是 有 些 相 關 知 識 的 缺 乏 也 相 當 不 能 忽 視 ﹕ 只 有 49.9% 的 受 訪 市 民 准 确 地 答 出 了 我 國 的 植 樹 節 是 在 3 月 12 日﹔ 51.1% 的 人 能 答 出 我 國 森 林 保 護 与 林 業 建 設 的 行 業 主 管 部 門 是 國 家 林 業 局 或 原 國 家 林 業 部﹔ 而 准 确 地 答 出"三 北"防 護 林 所 指 的"三 北"含 義 和 我 國 森 林 占 國 土 總 面 積 比 例 的 市 民 分 別 只 有 30.5% 和 21.7%﹒

總 体 而 言﹐ 文 化 程 度 較 高 的 市 民 群 体 回 答 相 關 知 識 的 正 确 率 也 較 高﹐ 而 且 該 類 群 体 對 于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及 其 養 護 方 面 的 信 息 的 關 注 度 也 較 高﹒ 研 究 人 員 發 現﹐ 對 于 植 樹 節 日 期 正 确 了 解 率 最 高 的 是 在 校 學 生 (70.6%)、 离 退 休 人 員 (64.1%) 和 党 政 机 關 干 部 (63.6%)﹔ 最 低 的 是 体 力 型 企 業 職 工 (42.6%)、 下 崗 無 業 人 員 (46.8 %) 和 個 体 私 營 業 主 及 其 經 營 管 理 人 員 (48.2 %)﹒ 自 己 參 加 過 營 造 紀 念 林 活 動 者 和 參 加 過 單 位 組 織 的 植 樹 造 林 活 動 者 的 正 确 回 答 率 分 別 高 達 68 % 和 57.4%﹐ 側 面 顯 示 相 關 參 与 型 活 動 有 助 于 加 強 公 眾 認 知 度﹒

內 地 的 市 民 几 乎 在 所 有 的 相 關 知 識 的 擁 有 方 面 都 比 沿 海 市 民 多﹐ 例 如 ﹕ 有 75.3% 的 內 地 市 民 能 正 确 地 答 出 1 個 自 然 保 護 區﹐ 而 沿 海 市 民 只 有 50.8%﹔"三 北"防 護 林 中"三 北"含 義 解 釋 正 确 率 內 地 市 民 是 35.2%﹐ 而 沿 海 市 民 為 28.9%﹒

公 眾 對 优 良、 平 衡 的 生 態 環 境 的 內 在 需 求 未 獲 有 效 滿 足

雖 然﹐ 越 來 越 多 的 市 民 希 望 能 擁 有 一 套 產 權 屬 于 自 己 的 公 寓﹐ 開 著 私 人 轎 車 上 下 班﹐ 把 彩 電 換 成 29 寸 的﹐ 住 宅 裝 上 空 調 不 再 受 酷 暑 煎 熬﹒ 但 市 民 真 正 的 理 想 生 活 標 志 卻 是"清 新 空 气"、"清 澈 水 流"与"青 草 綠 樹"﹒ 市 民 在 确 認"理 想 的 生 活 環 境 中 最 不 可 缺 少 的 東 西"時﹐ 電 視 的 中 選 率 只 有 5.8%﹐ 汽 車 只 有 2.2%﹐ 高 樓 大 廈 1.4%﹐ 遠 遠 低 于"干 淨 的 空 气"(30%)、"綠 地 花 草"(19.7%)、"清 澈 的 河 流"(9.9%) 和"樹 林"(8.7%) 的 中 選 比 例﹒

附 表 ﹕ 個 人 理 想 生 活 的 必 備 標 志

自 然 類 人 工 類
与林木動植物有關因素
31.1%
林木植物以外因素
46.8%
林木植物以外因素
14.5%
与林木動植物有關因素
7.6%
樹林
(8.7%)
高山
(1.2%)
高樓大廈
(1.4%)
庄稼
(1.4%)
綠地花草
(19.7%)
干淨的空气
(30 %)
汽車
(2.2%)
家養寵物
(0.3%)
野生動植物
(2.5%)
清澈的河流
(9.9%)
高速公路
(2.1%)
公園
(5.9%)
  海洋
(2.3%)
現代化工厂
(0.5%)
 
  湖泊
(1.4%)
人群
(2%)
 
  土地
(1.7%)
空調
(1 %)
 
  電視
(5.8%)
   

重 視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因 素 的 傾 向 也 在 市 民 對 于 經 濟 發 展 与 生 態 環 境 保 護 的 關 系 選 擇 中 体 現 出 來﹒ 62.4% 的 人 強 調"長 久 持 續 的 經 濟 發 展 是 最 优 先 的 考 慮﹐ 但 這 种 發 展 應 确 保 不 會 破 坏 環 境 和 影 響 子 孫 后 代"(平 衡 發 展 論)﹔ 29.8% 的 人 主 張"即 使 影 響 經 濟 發 展﹐ 也 要 以 生 態 環 境 保 護 為 最 优 先 的 考 慮﹐ 因 為 生 態 環 境 的 破 坏﹐ 最 終 將 阻 礙 經 濟 發 展﹐ 乃 至 危 及 人 類 生 存"(環 境 优 先 論)﹔ 只 有 7.7% 的 人 主 張"發 展 經 濟 是 頭 等 大 事﹐ 其 他 任 何 事 情 包 括 生 態 環 境 保 護 都 必 須 服 從 經 濟 發 展 的 需 要"(經 濟 优 先 論)﹒

對 于 90 年 代 以 來 我 國 在 森 林 保 護 和 國 土 綠 化 方 面 的 總 体 工 作﹐ 持 肯 定 評 价 者 明 顯 低 于 持 否 定 評 价 者﹐ 總 体 水 平 稍 高 于"一 般"的 水 平﹒ 在 具 体 工 作 評 价 方 面﹐"相 關 政 策 的 制 定"、"對 公 眾 的 宣 傳"与"政 府 對 相 關 工 作 的 重 視 程 度"均 高 于"一 般"水 平﹐ 而"資 金 投 入 水 平"与"政 策 執 行 力 度"則 低 于"一 般"水 平﹒

公 眾 認 為 目 前"雖 然 有 保 護 環 境 和 森 林 的 政 策﹐ 但 未 能 有 力 地 執 行"(56%)﹔ 中 選 率 居 于 第 二 位 的 觀 點 認 為"現 在 政 策 過 分 強 調 經 濟 發 展﹐ 忽 視 或 輕 視 了 保 護 環 境 和 森 林 資 源"(22%)﹔ 而 認 為 現 有 政 策 能 平 衡 地 處 理 好 兩 者 關 系 或 优 先 重 視 生 態 与 森 林 保 護 者 僅 為 16.8%﹒ 市 民 在 個 人 理 想 生 活 中 對 于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的 傾 注 及 認 為 現 實 政 策 背 离 或 無 力 保 護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這 种 反 差 是 公 眾 對 當 前 我 國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養 護 政 策 持 較 為 突 出 的 批 評 態 度 的 主 要 心 理 原 因﹒

全 民 參 与 与 強 化 林 業 執 法 能 力 相 結 合 方 能 締 造 樂 觀 前 景

受 訪 公 眾 中 45.5% 的 人 對 于 未 來 5 - 10 年 中 我 國 森 林 保 護 和 國 土 綠 化 工 作 的 發 展 前 景 感 到"比 較 樂 觀"﹐ 5.9% 的 人 感 到"非 常 樂 觀"﹐ 總 体 水 平 表 現 為 謹 慎 樂 觀﹒ 但 在 經 濟 發 展 与 生 態 環 境 和 森 林 保 護 關 系 方 面 持"平 衡 發 展 論 者"与 持"環 境 优 先 論"者 對 未 來 前 景 分 別 只 有 68.6% 和 64.9% 的 人 持 樂 觀 預 期﹐ 而"經 濟 發 展 优 先 論"者 中 的 樂 觀 預 期 者 則 占 到 75.1%﹒

公 眾 對 于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的 培 養 与 保 護 方 面 執 法 不 力 和 資 金 投 入 不 足 的 批 評﹐ 轉 而 表 現 為 公 眾 建 議 我 國 在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培 養 保 護 保 護 方 面﹐ 最 應 著 力 解 決 的 問 題 是 加 強 林 業 行 政 部 門 的 執 法 能 力 及 執 法 強 度﹐ 加 大 相 關 投 入﹐ 同 時 應 注 意 強 化 全 社 會 的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意 識、 提 高 全 民 參 与 度﹒

本 次 調 查 中﹐ 只 有 12.2% 的 市 民 坦 承 自 己 從 未 參 与 過 任 何 有 關 森 林 保 護、 綠 化 環 境、 保 護 野 生 動 植 物 方 面 的 活 動 与 行 動﹒ 其 他 人 參 加 過 的 最 典 型 的 活 動 是"單 位 組 織 的 植 樹 造 林 活 動"(27.5%)、"在 自 家 庭 院 中 內 种 花 种 草、 綠 化 環 境"(24.3%)﹐"為 有 關 活 動 捐 過 款"(13.5%)﹐ 而 緊 隨 其 后 的 是 為 減 少 木 材 浪 費 而 參 与 的"不 寄 或 少 寄 賀 卡"(9 %) 和"不 用 一 次 性 木 筷"(6.2%)﹒ 但 是﹐ 總 体 而 言 都 市 市 民 參 与 意 識 的 強 度 及 活 動 廣 度 方 面 還 嫌 不 足﹐ 而 廣 大 中 小 城 市 及 農 民 的 相 關 意 識 可 能 差 距 更 大﹒

公 眾 呼 吁 加 強 林 業 執 法 力 量﹐ 加 大 懲 罰 力 度﹐ 增 加 投 入﹐ 加 強 林 業 執 法 隊 伍 建 設﹒ 在 資 金 來 源 方 面﹐ 34.1% 的 公 眾 支 持"由 國 家 財 政 統 一 投 入"﹐ 31.3% 的 人 同 意"建 立 專 項 森 林 基 金"﹐ 另 有 18.2% 的 人 贊 成"誰 受 益 誰 出 錢﹐ 建 立 森 林 生 態 效 益 補 償 机 制﹐ 由 受 益 省 市 給 予 森 林 保 護 与 建 設 省 市 經 濟 補 償"﹒

零 點 調 查 的 研 究 人 員 指 出﹐ 本 次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中 國 城 市 公 眾 對 于 森 林 生 態 信 息 的 關 注 度 上 升﹐ 也 与 零 點 調 查 公 司 對 中 國 市 民 社 會 關 注 點 的 多 年 度 橫 截 面 調 查 結 果 相 一 致﹐ 在 最 近 兩 年 的 11 城 市 市 民 調 查 結 果 中﹐ 人 們 對 生 態 環 境 狀 況 的 關 注 度 已 經 升 居 城 市 公 眾 關 注 度 的 前 5 位 以 內﹒ 由 于 公 眾 對 生 態 環 境 影 響 人 類 生 存 質 量 的 危 机 感 上 升﹐ 生 態 環 境 的 養 護 狀 況 已 成 為 市 民 評 价 政 府 工 作 成 效 的 一 個 要 點﹐ 因 此 值 得 對 森 林 生 態 環 境 養 護 的 執 法 机 制 和 整 体 投 入 方 面 予 以 更 突 出 的 重 視﹒

(擬 稿 ﹕ 凌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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