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手   First Hand(33)

1998 年 8 月 10 日 ( 总 第 227 期 )

公 共 服 务 价 格 ─ ─ 普 遍 不 满 意
使 用 听 证 方 式 ─ ─ 多 数 愿 参 加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 ( 以 下 简 称 《 价 格 法 》 ) 于 今 年 5 月 1 日 起 实 施 , 从 此 我 国 的 物 价 管 理 走 上 了 法 制 化 的 轨 道 。 但 是 , 对 于 目 前 的 价 格 水 平 , 以 及 公 用 事 业 价 格 、 公 益 性 服 务 价 格 等 与 百 姓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的 价 格 状 况 , 百 姓 是 否 满 意 ? 对 于 《 价 格 法 》 中 设 立 的 听 证 会 , 消 费 者 是 否 愿 意 参 加 呢 ? 为 此 , 零 点 市 场 调 查 公 司 于 1998 年 6 月 , 采 用 多 阶 段 随 机 抽 样 的 入 户 访 问 方 式 , 访 问 了 居 住 在 北 京 、 上 海 两 市 城 区 的 共 1036 位 18 岁 以 上 的 当 地 市 民 , 样 本 的 性 别 、 年 龄 分 布 与 两 市 实 际 分 布 情 况 基 本 一 致 , 因 此 , 此 次 调 查 结 果 , 可 以 用 于 推 断 北 京 、 上 海 两 市 18 岁 以 上 市 民 的 总 体 状 况 。

对 比 京 沪 两 市 市 民 所 认 为 的 合 理 价 格 、 不 合 理 价 格 , 北 京 市 民 认 为 最 合 理 的 收 费 排 在 前 五 位 的 依 次 是 公 共 汽 车 票 价 、 水 费 、 邮 寄 费 、 电 费 、 城 市 公 园 门 票 费 , 上 海 市 民 认 为 最 合 理 的 收 费 排 在 前 五 位 的 依 次 是 公 共 汽 车 票 价 、 水 费 、 邮 寄 费 、 家 庭 电 话 通 话 费 、 电 费 ; 北 京 市 民 认 为 最 不 合 理 的 收 费 前 五 位 依 次 是 医 药 费 、 旅 游 景 点 门 票 、 娱 乐 场 馆 收 费 、 家 庭 电 话 初 装 费 、 医 院 门 诊 费 , 上 海 市 民 认 为 最 不 合 理 的 收 费 前 五 位 依 次 是 医 药 费 、 旅 游 景 点 门 票 费 、 医 院 门 诊 费 、 公 房 房 租 、 燃 气 费 。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 京 沪 两 市 市 民 对 目 前 最 合 理 收 费 的 看 法 基 本 一 致 , 但 对 于 哪 些 是 最 不 合 理 收 费 , 则 差 别 较 为 明 显 。 其 中 上 海 市 民 认 为 最 不 合 理 收 费 排 在 第 四 位 和 第 五 位 的 是 公 房 房 租 和 燃 气 费 , 而 这 两 项 收 费 在 北 京 市 民 的 相 应 项 目 上 排 名 分 别 为 第 十 位 和 第 九 位 。

由 于 我 国 长 期 在 计 划 经 济 体 制 下 , 商 品 价 格 主 要 以 政 府 定 价 和 政 府 指 导 价 为 主 , 而 在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今 天 , 按 照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来 调 节 商 品 价 格 , 才 是 符 合 市 场 价 值 规 律 的 定 价 方 式 , 旧 的 经 济 体 制 下 单 纯 政 府 定 价 、 政 府 指 导 价 已 不 再 能 符 合 需 要 。 但 是 单 独 由 行 业 自 行 定 价 , 或 是 由 政 府 和 经 营 者 来 定 价 , 都 忽 视 了 市 场 的 终 极 目 标 -- 消 费 者 , 因 此 , 《 价 格 法 》 中 设 立 了 一 种 由 政 府 、 经 营 者 、 消 费 者 三 方 参 加 的 定 价 制 度 ─ ─ 听 证 会 制 度 。

在 《 价 格 法 》 中 第 二 十 三 条 规 定 : " 制 定 关 系 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的 公 用 事 业 价 格 、 公 益 性 服 务 价 格 、 自 然 垄 断 经 营 的 商 品 价 格 等 政 府 指 导 价 、 政 府 定 价 、 应 当 建 立 听 证 会 制 度 , 由 政 府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主 持 , 征 求 消 费 者 、 经 营 者 和 有 关 方 面 的 意 见 , 论 证 其 必 要 性 、 可 行 性 。 " 对 于 这 种 听 证 会 制 度 , 受 访 者 的 了 解 程 度 依 然 很 低 。

但 是 , 对 于 实 际 的 消 费 者 来 说 , 如 果 召 开 了 某 一 听 证 会 的 话 , 他 们 是 否 愿 意 参 加 呢 ? 从 本 次 调 查 的 结 果 来 看 , 消 费 者 的 反 映 是 比 较 积 极 的 , 有 64.1%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愿 意 参 加 。

京 沪 两 市 市 民 对 听 证 会 态 度 的 比 较 来 看 , 上 海 市 民 愿 意 参 加 听 证 会 的 比 例 显 著 高 于 北 京 市 民 , 为 69.5% , 而 北 京 仅 为 58.7% 。 研 究 人 员 认 为 , 此 一 方 面 由 于 上 海 市 民 的 社 会 参 与 意 识 较 强 , 尤 其 特 别 关 注 与 切 身 关 系 特 别 密 切 的 事 情 ; 另 一 方 面 , 由 于 北 京 处 于 首 都 的 特 殊 地 位 , 价 格 不 可 能 发 生 较 大 的 变 动 , 市 民 对 于 价 格 听 证 会 的 参 与 意 识 也 相 对 较 低 。

听 证 会 制 度 , 是 否 能 够 真 正 反 映 百 姓 意 见 , 从 而 有 效 地 协 助 价 格 的 制 定 、 调 节 呢 ?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54.1% 的 受 访 者 认 为 听 证 会 制 度 完 全 可 以 或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以 反 映 老 百 姓 的 真 正 呼 声 , 反 映 百 姓 对 于 物 价 的 真 实 的 建 议 和 意 见 。

虽 然 有 超 过 一 半 的 受 访 者 肯 定 了 听 证 会 制 度 的 积 极 作 用 , 那 么 对 于 典 型 的 五 项 公 用 事 业 、 公 益 性 服 务 价 格 ?? 电 话 通 话 费 、 水 电 费 、 公 房 房 租 、 出 租 汽 车 费 、 公 园 门 票 费 , 选 择 哪 种 定 价 方 式 最 为 合 理 呢 ? 从 受 访 者 的 回 答 情 况 看 , 听 证 会 制 度 的 中 选 率 普 遍 高 于 其 它 定 价 方 式 ( 只 是 在 水 电 费 一 项 、 选 择 政 府 物 价 部 门 定 价 的 比 例 高 于 选 择 听 证 会 制 度 ) , 但 与 政 府 物 价 部 门 定 价 的 中 选 率 相 差 不 大 , 仅 在 公 房 房 租 一 项 , 高 于 政 府 物 价 部 门 定 价 十 几 个 百 分 点 , 可 见 由 于 我 国 今 年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后 , 取 消 了 福 利 分 房 , 采 取 出 售 公 有 住 房 的 措 施 , 因 此 , 未 来 当 公 房 出 售 阶 段 结 束 以 后 , 市 民 对 于 公 房 房 租 的 关 切 程 度 必 将 会 有 更 大 的 提 高 。

第 一 选 择 第 二 选 择 第 三 选 择
电 话 通 话 费
水 电 费
公 房 房 租
出 租 汽 车 费
公 园 门 票 费
听 证 会 (40.4%)
政 府 定 价 (39.3%)
听 证 会 (44.1%)
听 证 会 (33.6%)
听 证 会 (35.7%)
政 府 定 价 (36.5%)
听 证 会 (37.3%)
政 府 定 价 (28.3%)
政 府 定 价 (24.9%)
政 府 定 价 (29.8%)
政 府 指 导 价 (15.3%)
政 府 指 导 价 (16.5%)
政 府 指 导 价 (20.0)
政 府 指 导 价 (22.2%)
政 府 指 导 价 (16.1%)

本 次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有 六 成 受 访 者 知 道 我 国 于 今 年 5 月 1 日 起 实 施 《 价 格 法 》 , 其 中 尤 以 在 职 人 员 、 高 收 入 家 庭 的 、 较 高 受 教 育 程 度 的 、 男 性 的 受 访 者 知 道 《 价 格 法 》 实 施 的 比 例 相 对 较 高 。 虽 然 多 数 市 民 知 道 《 价 格 法 》 已 经 实 施 , 但 是 实 际 了 解 的 人 则 相 对 较 少 ( 如 下 图 所 示 ) , 对 于 《 价 格 法 》 完 全 不 知 道 和 只 是 听 说 的 比 例 之 和 为 77% 。 由 此 可 见 , 对 于 《 价 格 法 》 , 市 民 还 是 处 于 " 知 者 多 , 而 了 解 者 很 少 " 的 状 况 , 因 此 以 后 应 该 加 强 对 于 《 价 格 法 》 具 体 内 容 的 宣 传 , 使 市 民 不 仅 要 知 道 它 , 更 要 了 解 它 。

通 过 对 《 价 格 法 》 了 解 和 不 了 解 的 受 访 者 群 体 进 行 分 析 发 现 , 在 职 人 员 了 解 的 比 例 显 著 高 于 非 在 职 人 员 , 较 高 家 庭 收 入 的 受 访 者 了 解 的 比 例 高 于 较 低 家 庭 收 入 的 受 访 者 , 而 且 随 着 受 访 者 受 教 育 程 度 的 升 高 , 了 解 《 价 格 法 》 的 比 例 也 呈 现 逐 渐 增 大 的 趋 势 。

零 点 调 查 公 司 的 研 究 人 员 认 为 , 价 格 听 证 会 制 度 非 常 受 公 众 欢 迎 , 各 地 政 府 在 初 步 尝 试 的 基 础 上 , 应 根 据 公 众 反 映 的 强 烈 程 度 扩 大 听 证 面 , 同 时 在 进 一 步 的 运 用 中 需 要 注 意 使 其 更 加 具 备 科 学 性 与 民 主 性 , 这 表 现 在 设 置 由 公 众 或 社 会 团 体 发 起 的 听 证 申 请 制 度 , 同 时 完 善 听 证 公 告 、 意 见 汇 总 方 面 的 技 术 性 程 序 , 以 确 保 获 得 更 有 代 表 性 的 公 众 意 见 。

( 拟 稿 人 : 凌 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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