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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年 以 来 的 义 务 献 血 制 度 在 20 年 后 的 1998 年 10 月 1 日 宣 告 结 束 了。 新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献 血 法》 提 出 : 以 无 偿 献 血 制 代 替 原 有 的 有 偿 用 血、 公 民 义 务 献 血 与 无 偿 献 血 并 存 制 度。 从 此 在 法 律 上, 血 液 不 再 与 金 钱 挂 钩, 耸 人 听 闻 的 “血 头”、 “血 霸” 的 生 存 空 间 被 进 一 步 压 缩, 没 有 了 用 武 之 地, 但 另 一 方 面, 过 渡 期 间 的 血 源 不 足 也 是 一 个 让 人 担 心 的 问 题。 不 少 医 院 面 对 医 疗 用 血 不 足 的 情 况 采 用 各 种 各 样 的 “开 源” 方 法。 从 根 本 上 来 说 公 民 无 偿 献 血 制 能 否 得 到 实 施, 关 键 在 于 公 民 对 献 血 的 理 解 与 支 持。 零 点 调 查 与 分 析 公 司 在 1999 年 5 月 对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武 汉、 沈 阳、 大 连、 西 安、 成 都、 厦 门 等 11 市 的 18 岁 以 上 的 居 民 进 行 了 问 卷 调 查。 本 次 调 查 采 用 多 段 随 机 抽 样 的 方 式 进 行。 有 效 样 本 为 4575 人。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所 有 被 调 查 的 人 中 有 985 人 “参 加 过 献 血”, 占 总 体 的 21.5 %。 其 中 334 人 是 “个 人 自 愿” 的, 占 总 献 血 人 数 的 34%、 而 参 加 “单 位 组 织” 形 式 献 血 的 人 仍 占 多 数, 约 64%, 另 外 还 有 约 1.5% 的 人 “以 其 它 形 式” 献 血。 “个 人 自 愿” 与 “单 位 组 织” 的 比 例 接 近 1:2。
交 叉 分 析 显 示, 受 教 育 程 度 与 献 血 史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系, 变 化 程 度 在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的 市 民 曾 有 献 血 经 历 者 比 初 中 及 以 下 的 市 民 中 有 献 血 经 历 者 高 出 1/3。 同 时 也 可 以 看 出, 在 献 血 方 式 上 年 轻 人 更 倾 向 与 接 受 个 人 自 愿 方 式, 这 一 点 22 岁 以 下 的 在 校 学 生 中 表 现 的 尤 为 明 显。
所 有 调 查 对 象 中 69.3% 的 人 进 行 的 统 计 显 示, 总 的 来 讲, 多 半 人 认 为 献 血 对 身 体 是 没 有 什 么 影 响, 有 11.7% 的 人 提 出 献 血 有 益 健 康, 但 也 有 15.8% 的 人 认 为 献 血 是 有 害 的、 也 还 有 3.2 % 左 右 的 人 认 为 影 响 是 会 有 的, 但 要 看 自 身 的 体 质、 从 事 的 工 作 种 类 等 等, 多 方 面 考 虑 是 否 要 献 血。 通 过 进 一 步 的 交 叉 分 析 发 现, 认 为 义 务 献 血 有 害 健 康 的 人 是: 女 性, 年 龄 在 35 - 44 岁 之 间, 现 在 无 业, 受 教 育 水 平 低 于 小 学 水 平, 月 平 均 收 入 在 400 元 以 下。 受 访 市 民 中 表 示, “以 后 肯 定 还 会 献 血” 的 人, 以 35 岁 以 下 的 市 民 为 主。 在 职 业 方 面, 表 示 “肯 定 会” 献 血 的 军 人, 占 被 访 军 人 的 45%, 其 次 是 在 校 学 生, 占 28.4%。 而 回 答 “肯 定 会” 频 率 最 少 的 依 次 是, 离 退 休 人 员、 (4%)、 无 业 人 员 (10.6%)、 失 业 人 员 (11.3%) 下 岗 人 员 (13.2%)。 通 过 交 叉 分 析 发 现, 回 答 “今 后 肯 定 还 会 参 加 献 血” 的 人 在 学 历 上, 最 高 的 是 大 专 (23.1%), 其 次 是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的 人 (20.8%), 而 低 于 小 学 水 平 的 人 最 少, 约 占 3.4%. 零 点 调 查 的 研 究 人 员 认 为, 在 目 前 条 件 下, 针 对 献 血 积 极 分 子 的 高 教 育 性、 年 轻 人 群 体 加 强 宣 传, 将 有 助 于 带 动 更 大 的 社 会 面 理 解 与 支 持 这 一 工 作。 应 就 充 分 改 善 献 血 宣 传 的 诉 求 方 式 与 动 员 技 巧, 使 其 更 具 有 传 播 面 广、 说 服 力 强 的 特 点, 与 此 同 时 要 加 强 献 血 服 务 的 便 利 性, 安 全 措 施 及 服 务 的 专 业 性。
(拟 稿 : 凌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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