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4日电(记者 张东操)科技部今天宣布,我国首次设
立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已经开始推荐、评审,获奖结果将于
2000年年底揭晓。该奖是根据最新颁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
施细则》而设立的。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获得者人数每年不超过2名,特别授予 在当
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为国内外同行公认,同时仍活跃在当
代科技前沿的科技工作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将由国家主席签署并
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500万元,其中50万元属获奖者个人 所得,
45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做科研经费。
科技部近日同时发布了科技奖励条例的3个配套规章:《国家 科学
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和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3个规章对我国各级各类 别科
技奖励进行了具体规范,对已有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
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也进行了调整,减少了奖励等级和名额,奖励
金额相应提高。
科技奖励实施细则还特别规定,所有中国公民,包括在国外或在
国内的外资机构中工作的,凡享有重大科技成果的相关知识产权,都
可以成为国家科技奖的候选人。
2000年1月5日
摘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