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2月24日电(记者曹光晖)今天,上千
群众肃立在临时改作审判庭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大礼堂,听
取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湘潭电线电缆集团公司
党委书记兼总经理陈海燕一伙大量转移、侵吞国有资产一
案作出的一审判决。
主犯陈海燕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4万元;湘缆集团
铜业部部长兼金湘公司总经理李世平犯贪污罪、挪用公款
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湘缆集团副总经理彭
孟武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
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湘缆集团电磁
部部长兼大阳电磁线公司总经理王湘龙犯贪污罪、挪用公
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剥夺政治权利3年;湘缆集团总经理顾问黄昌泌犯挪用公
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湘缆
集团铜业部副部长陈英慧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此外,湖南金湘铜业有限公司、广东东莞金芙电业制品
有限公司、深圳兴大阳贸易有限公司因分别犯虚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罪和偷税罪,被分别判处罚金150万元、25
万元和200万元。
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法庭审理查明,陈海燕等6名
被告人利用在湘缆集团及其控制的大阳系列私营公司双边
担任要职的便利,以“请款”、“借款”为名,先后数十
次从湘缆集团所属公司挪用公款2600多万元,分别给
大阳系列私营公司非法谋取暴利;采取故意增设中间环节
、巧立名目收取“管理费”等手段,侵吞公款43.5万
多元,全部进入了大阳私营公司。同时,指使湘缆下属公
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多份,价税合计1.95亿
多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175.9万元;还指使财务人
员设立两套帐、两套报表,向税务机关虚假申报,共偷税
45.7万元。
拥有8000多名职工的湘潭电线电缆集团公司,是
一个曾进入全国企业500强的国家大型重点企业。由于
被告人陈海燕等利用职权巧取豪夺,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
失,短短两年多时间,湘缆竟亏损3.61亿元,平均每
天亏损30多万元,导致公司人心涣散,生产经营陷于瘫
痪。为查处此案,国务院去年9月派出了稽查特派员,湖
南省委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和联合调查组,湘潭市中级法
院于去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
审理。
2000年2月25日摘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