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在进行股票质押时,是否被银行认可以及质押率的高低,在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被质押股票的选择。根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
款管理办法》,银行将有权制定适合自己的质押标准,但原则上应选
择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的品种。
一般来讲,贷款银行的质押标准主要是为了降低贷款风险,因此
股价与股票质地的关系自然是选择的主要依据。首先,银行无疑会偏
爱那些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考察的主要方面有公司的盈利能力、偿
债能力、资产流动性、每股含金量等。其次,银行也会关注股价的走
势,再好的企业股价高得出奇也不适合质押。所以只有那些走势稳健、
市盈率和市净率均不十分高的蓝筹股才更适合于作质押品。
从券商角度看,由于可用作质押的股票有严格的持仓比例控制和
监督,因此不大可能是已被控盘的庄股,特别是那些价格波动较大的
股票容易冲撞警戒线和平仓线,会带来不便。
相比之下,一些波动较小,走势稳健的股票,由于在二级市场高
抛低吸获利的机会不大,反而易被选作质押品种。此外,券商一般也
多少有承销或坐庄遗留的套牢股,这些都是券商最希望质押给银行的
品种。由于总体可质押的金额不会太大,因此没有必要从二级市场上
“采购”,而只需在今后的投资组合中倾向持有较易被质押的股票就
可以了。 (晓 阳)
2000年02月18日 摘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