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约占其贷款
总额的1%左右,与发达国家25%—40%的比例相对,相距甚远。
随着国家扩大个人消费贷款政策的出台,要求商业银行加大个人
住房贷款支持力度的呼声频起,商业银行则面对四大难题。
难题之一:个人信用取证难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用等级制度,对个人资质评估缺
乏统一、客观的标准,影响了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的调查评
定。一般而言,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普通资料,如性别、职业、
年龄、属地等较清楚,但对申请人的实际收入状况则难以做客
观的判断,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的隐性收入、灰色
收入等如何统计进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收入波动较
大的人员如何确定其月均衡收入。特别是对个人资质的核心内
容,如以往信用记录如何、目前是否有负债等等,就更无法考
察了。
个人信用取证的目的是考察申请人的持续还贷能力,它直
接影响到商业银行决定是否受理该宗业务。由于个人信用取证
中的种种不确定因素,迫使银行在放贷时不得不小心从事,无
形中放慢了个人按揭的发展步伐。据建行福州某支行统计,自
1997年办理个人按揭以来,已有几十户客户在贷款期间无力还
贷,近百万资金沉淀在按揭者手中。
难题之二:抵押物处置变现难
贷款抵押物的处置是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突出问题,这一
问题在个人按揭贷款中也存在。贷款期间发生突然变故,贷款
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不得不面对抵押物的处置问题。
首先是抵押物的取得,即如何从贷款者手中取得抵押物的
控制权;其次是在抵押物取得后变现前如何管理;最后是以何
种价格何种途径将抵押物变现,用以补偿贷款的损失。
保险公司曾推出过购房贷款还款保证业务,银行把抵押权
让渡给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也面临商业银行同样的难题。19
98年,太平洋保险公司终止了与建设银行的合作,停办住房还
款担保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收取的保费难以弥补风险
带来的担保赔偿。
难题之三:防范金融欺诈难
目前,我国经济金融生活中针对商业银行的金融欺诈行为
时有发生,这一势头也蔓延到个人按揭贷款领域,其中较新的
一种做法是按揭贷款投向以返租租金形式进行房地产交易,设
计“返租”陷阱,以获取非法融资。
返租租金,是指发展商以高出同等地段房地产成倍的价格
出售物业,而在随后的一定时期内偿还溢价部分的一种非法融
资行为。例如,一房产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发展商以200万
元的价格出售,业主先付首期(名为五成,实为全部房款),
然后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五成按揭),付给发展商。发展商将
高出房价部分的100万元连同高息在贷款期限内分期还给业主。
在这一按揭贷款中,业主实际上已经偿付了全部房款,发展商
以提高房价的方式,通过业主要银行获得贷款,取得非法融资,
然后分期返还给业主。业主归还银行贷款大多依赖返还租金,
同时获取高息。业主在发展商正常返还租金时尚能维持供款,
但一旦发展商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则可能引起业主无法供款,
加上抵押物价值高估,变现能力差,银行利益受到严重危害。
难题之四:规避利率风险难
根据我国利率政策的规定,在利率下调时,定期存款利率
按存入时的利率即原较高的利率执行,而贷款必须在执行期满
一年时改为降低后的利率,这样实际上由商业银行承担了绝大
部分的利率风险。1996年以来,国家七次下调利率,商业银行
的利率风险集中在今年显现出来,如某银行1996年4月吸收一笔
五年期的定期存款,支付的利率为12.24%,同时发放一笔等
额五年期的按揭贷款,几经利率下调,这一利率水平已降至5.
94%,仅此商业银行就要贴息6.30个百分点。付息率与收益率
的明显倒挂,使商业银行面临着极大的利率风险。也就是说,
如果商业银行发放新的个人按揭贷款用的是早期的存款来源,
那么银行的经营是要亏本的。
2000年2月29日摘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