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今天在此间进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透露,今后五年中将采取坚决措施,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健全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的工作保障机制,使「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在中国得以最终落实。
萧扬说,中国法院目前不论是内部机制,还是执法环境,不论是司法观念,还是工作方法,都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导致司法公正难以保证,司法权威没有很好树立起来。
在上海进行的这个座谈会上,一个为期五年的法院改革纲要已经提交给各高级法院院长讨论,这项拟议中的改革方案内容涉及了法院工作的多个方面。据了解,立案和审判分立、审判和执行分立、审判和监督分立将是改革的一项重要原则。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司法公正的要求出发,改革还将积极探索法院的组织体系改革。
法官来源渠道也将得到改革,现行的制度将被废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的法官在五年后只能从下级法院和社会高级法律人才中选任。与此同时,也许在不久将来人们还会发现高级法院的法官的身后会有专门为他配备的法官助理,而现行的助理审判员将被取消。
萧扬指出,近年来法院的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建立起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工作机制的要求尚有相当差距。司法活动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导致司法权地方化,严重危害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现行的法官管理体制造成法官整体素质难以适应审判工作专业化的要求,难以实现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少数司法人员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特权观念等思想的侵蚀,滋生腐败现象,直接损害了国家的威信。
萧扬强调,法院的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谈到法院五年改革的总体目标时,萧扬特别提到要建立公正、公开、高效、廉洁,运行良好的审判工作体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他还说,法院改革要大胆尝试,并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但决不搞西方国家基於「三权分立」原则的所谓司法独立,不能搞所谓司法至上,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1999年8月6日